1.国家对农村客车的具体优惠政策?

2.如何扶持补贴“乡村游休闲度农庄”?

3.101℃聚焦:11.14你不知道的大事?

4.渔民油价补贴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5.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6.请大家帮帮忙

7.“十三五”现代煤化工面临哪些挑战

油价分级优惠多少_油价分级优惠多少

排量,液压传动专用术语,是指每行程或每循环吸入或排出的流体体积。

排量识别?

排量

大部分国产轿车尾部都有一个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汽车型号,其内容包括如下三部分:首部由2个或3个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如红旗轿车后面的CA代表一汽, 福莱尔轿车的QC代表 秦川;拼音字母的后面一般跟有4位阿拉伯数字,轿车左起首位数字为“7”,中间两位数字就是该型号轿车的 发动机排量,比如“08”就表示发动机排量为0.8升,“20”就表示2.0升,“16”则是1.6升;在表示排量的数字后面还有一位数字表示企业自定的产品序号。

还有一部分国产轿车,其尾部并没有上面这种汽车型号,不过其排量一般也写在车身或车尾,比如长安铃木的“羚羊1300”型轿车,其排量就是1300CC,即1.3升。又如南京菲亚特生产的 派力奥轿车,在其车身侧面就能看到“1.3”、“1.6”的字样,这就是它们的发动机排量,单位是升。而一汽大众的 奥迪系列轿车,其排量就写在汽车尾部,比如“1.8T”表示排量为1.8升带 涡轮增压,“2.4”表示排量为2.4升。

外国车比如宝马,车型、排量众多,很多人觉得分辨起来不容易,下面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对于 宝马轿车来说,分辨其排量其实也很简单,“BMW325i”就是宝马3系列排量为2.5升的轿车,“BMW530i”是宝马5系列的轿车,排量自然就是3.0升。而奔驰的“S600”就表示S级的轿车,排量是6.0升,外加 涡轮增压,“E240”代表E级轿车,排量是2.0升带涡轮增压。还有很大一部分进口轿车,其排量就写在汽车的尾部,也很容易分辨,比如“2.8”、“3.0”、“2.0”等等,单位都是升。

排量诠释?

T型发动机

T型发动机对进气增压,增压实际增加了气缸的压缩比和废气排量当然也提升了功率。

注意,所谓排量原本是指活塞位移波及的容积,即输出液体的体积或称排放液体的量。

Swept volume是液压传输的术语,液体不可压缩,所以排量等于活塞行程波及的容积。

而内燃机气缸中气体被大比例压缩,汽油机做功行程缸内的气压为三十到六十大气压。

也即废气排量是气缸容积的三五十倍!T型发动机被当小排量享受优惠算翻译错误吧。

引文:可燃混合气燃烧后放出大量的热量,缸内燃气压力和温度迅速上升,最高燃烧压力可达3~6MPa(三到六兆帕约等于三十到六十大气压)。

国家对农村客车的具体优惠政策?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交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旅客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旅客运输的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结合我省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湖南省汽车客运价格监管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以下称“道路旅客运价”)秩序,维护旅客、托运人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参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及所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道路旅客运价主要实行指导价,竞争充分的线路可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县级以上价格、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报当地人民确定。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指令性旅客运价实行定价。

第四条 道路旅客运价按班车线路实行分级管理,跨省、市(州)班车旅客运价(包括机场专线)实行指导价,由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跨县(市)班车旅客运价由市(州)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县内班车旅客运价由县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道路旅客运价实行指导价的,具体票价由县级以上价格、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核定,并公布执行。农村客运(指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旅客运输)和市(州)所在地至其近郊乡村的客运,同一线路原则上只核定一种车型等级票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可在公布的票价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折扣幅度(折扣幅度不得低于运输成本),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在春运及节日期间,道路客运班车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指导价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道路旅客运价实行明码标价,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票价和实际执行的折扣票价应在客运站场及营运车厢内的醒目位置向旅客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应当积极鼓励道路客运市场竞争,防止垄断经营,保持运价水平的合理与稳定。

第二章 计价标准

第五条 计费里程

(一)里程单位

旅客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起码收费里程为1千米,超过1千米尾数不足1千米,四舍五入。

(二)里程确定

营运里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中未标明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实际里程确定。

(三)里程计算

1、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到达站的区间里程计算。在两站之间上下车的旅客,乘车站按后方站(点)计算,到达站按前方站(点)计算。农村客运线路,各市(州)、县(市)交通、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客流情况核定站点。

2、计程包车客运的计费里程,包括运输里程和调车里程。运输里程按客车载客地点起至下客地点止的实际载客里程计算;调车里程按客车站(库)至载客点加下客点返回站(库)的空驶里程的50%计算。计程包车日用车时间达到8小时以上(承运方延误时间和途中用餐每次半小时除外),计费里程不足240千米的,按240千米计算;超过240千米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3、因自然灾害、疫情、修路等原因车辆绕道或改道行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交通、价格主管部门报备,计费里程按改道或绕道的实际里程计算。

第六条 计时包车的计费时间

计时包车客运计费时间为车辆到达约定地点至用车完毕的实际时间(承运方延误时间应予扣除)。计时单位为小时。起码计费时间为2小时;使用时间超过2小时,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整日包车,每日按8小时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时间尾数不足半小时舍去,达到半小时进整为1小时。

第七条 行包计费重量

行包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10千克;计费重量超过10千克,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轻泡行包(指每立方分米不足0.333千克)按3立方分米折合1千克计重。计件行包按件折算计重(见附表一)。

第八条 运价单位

(一)计程运价:元/人千米。

(二)计时运价:元/座位小时。

(三)行包运价:元/千克千米。

第三章 计价规定

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价依据车辆类型等级和营运方式分别计算。

(一)客车类型及等级划分依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车辆类型等级为准。

(二)客车按乘坐方式分为座位客车和卧铺客车两类。

(三)客车按设施配置和舒适程度分为高级车、中级车、普通车及7座以下小型商务车或轿车。

第十条 营运方式

客运车辆按营运方式分为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第四章 运价标准

第十一条 跨省、市(州)班车客运运价

(一)座位客车基本运价,指客车在公路上运送旅客的每人千米运价。高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9元;中级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21元;普通客车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16元;

相邻省或市的跨省、跨市(州)客运班线(非农村客运),其运距在30公里及以内的,普通、中级客车运价可在规定的基本运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二)卧铺客车运价,指卧铺客车在公路上运送旅客的每人千米运价,其运价在相应等级座位客车运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20%。

(三)7座以下小型商务车或轿车运价,每人千米的运价在高级客车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价不超过50%。

第十二条 定线旅游和加班车客运运价按照班车客运运价执行。

第十三条 省际运价

跨省班线运价,原则上按起运地规定的运价计算,也可实行对等分段原则计价。按对等分段计价的,省内运输里程的票价,按我省规定运价和相关规定计算,省外运输里程的票价,以运输经营者提供的到达地(包括途经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运价及相关规定计算。

第十四条 非定线旅游客运和旅客包车运价

(一)非定线旅游客运和旅客包车运价分计程包车运价和计时包车运价。其运价以同类车型班车客运运价为参照,由承托双方协商议定。

(二)计程包车的参照运价为包用客车核定的载客量乘以包用车型班车客运运价。

(三)计时包车的参照运价为包用车型核定的载客量乘以包用车型的车座小时运价。车座小时运价按包用车型班车客运运价,每车座每小时30千米折算。

第十五条 在特殊时期的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以及国防战备等指令性旅客运输,按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运价。跨省、市(州)的指令性旅客运价按班车运价执行。

第五章 其他收费

第十六条 包车取消和包车空驶损失费

(一)包车取消损失费

包车用户取消包车,在用车前一天取消包车,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10%向用户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当天取消包车按30%核收包车取消损失费。

承运人未征得用户同意,单方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通知用户的,由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10%向用户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用车当天取消包车按30%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

(二)包车空驶损失费

因用户原因造成包车空驶的,根据往返实际行驶里程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计程包车参照运价标准的50%计收包车空驶损失费。

第十七条 包车停歇延滞费和供车延误费

(一)计程包车因用户责任造成车辆停歇延滞,承运人可向用户核收车辆停歇延滞费。计程包车日计费里程在240千米以上时,每日累计停歇时间不足两小时者,免收车辆停歇延滞费;计费里程在240千米以下时,每日累计停歇时间不足1小时者,免收车辆停歇费。超出免费停歇时间部分,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

(二)承运人未如期供车,应付给用户供车延误费。延误费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

(三)包车停歇延滞费和供车延误费均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计时包车参照运价标准的50%计收。

第十八条 车辆通行费

(一)客运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通行费用,由旅客负担,由承运人代收代付。

(二)代收的车辆通行费计收标准

1、通过高速公路(含实行封闭式收费即按车辆通行里程计费)的收费站,承运人代收的通行费,按客车座位数(车辆出厂时核定的载客数)的60%计算向旅客均摊收取。

2、通过开放式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收费站,承运人向旅客代收的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每站每次0.60元/人标准计收,通过非收费方向的单向收费站或实行一站两点式收费的不收费站点,不得向旅客计收通行费。

第十九条 我省实行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取以柴油价格为基础,分段联动的方法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收取办法见《湖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附表二)。享受了国家财政燃油补贴的农村客运燃油附加费加收办法,由各市(州)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章 旅客票价计算

第二十条 机场专线班车票价由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核定。跨省、市(州)、县(市)班车票价,由各市(州)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县际班车客运按市、州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标准)核定。县(市)内班车票价,由县(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一条 客运票价构成

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其它法定收费。

第二十二条 旅客包车运费

旅客包车运费计算公式:

旅客计程(计时)包车运费=旅客计程(计时)包车运价×包车计费里程(包车计费时间)+其他收费

第二十三条 儿童票及优待票

(一)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0~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

(二)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当日同次客车具体执行票价全额的50%计算。购买儿童票和优待票的旅客同等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第二十四条 运费单位

(一)旅客票价单位

旅客每人每票起码票价为1元。票价超过1元不足10元的,尾数为0.01-0.24元的舍去,尾数为0.25-0.74元的取舍为0.5元,尾数为0.75-0.99元的进整为1元。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二)旅客行包运费单位

旅客行包运费以元为单位。每张运费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第二十五条 行包运价

旅客随车同行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千米运价按普通座位客车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

旅客不随车同行行包(含道路客运小件快运)运费由运输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应在汽车客运站小件货物受理处公示,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行包占座费

旅客自行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量的,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每一张全票(含优待票)免费携带10千克。儿童票免费携带5千克。

第八章 运价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县级及以上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道路旅客运价监测,发现客运票价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依法干预、保证客运价格的基本稳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及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道路旅客运价进行监督检查,交通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一)不执行指导价的;

(二)在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

(三)利用虚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

(四)低于成本价进行票价折扣的;

(五)不执行规定的客运票价优惠政策的;

(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湖南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湘价商〔2009〕33号)同时废止。各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价格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如何扶持补贴“乡村游休闲度农庄”?

各地政策不同,以四川为例: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

三、政策和措施

(一)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为促进农村客运发展,本着既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县(市、区)境内或者毗邻县(市、区)之间线路起讫点属县(市、区)到乡(镇)、县(市、区)到行政村、乡(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附费实行包缴。

省交通厅要加大包缴优惠比例,具体优惠政策由省交通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客运发展需要确定。

2、各级地方人民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为发展农村客运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地方人民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客运经营优惠扶持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禁止各种摊派行为;

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将车辆过户到运输企业时,除缴纳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免收车辆过户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国土部门要在农村公路和客运站点建设用地上充分考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在土地使用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物价部门要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客运运价政策,取指导价或定价的方式确定农村客运运价,在坚持切实降低票价,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农民的原则下处理好农村客运运价与其他客运运价的合理比价关系。

扩展资料

主导、民主决策,推动2007年我省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主导、民主决策:

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2006年,省出台了《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厅结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在成都和绵阳进行了改革试点。

紧扣改革精神,去年我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十一五”期四川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公路实行分级管理,市(州)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县(市、区)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二是落实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我厅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将2005年以后汽车养路费增量部分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07年省下拨2.2亿元。

摩托车养路费由省下放到县征收、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2007年全省征收摩养费2.3亿元,超过上一年度5000多万元。村道日常养护取“一事一议”和“村规民约”的方式筹集资金。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2007年初,我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快四川农村道路客运发展意见的通知》,大幅度减免农村客运规费,县到乡、县到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减免70%;

乡到乡、乡到村、村道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减免90%,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在国家建设资金安排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厅安排资金建设农村客运站150个,促进了农村客运发展,方便了农民出行。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的通知

参考资料:

四川省人民-主导、民主决策,推动2007年我省农村公

101℃聚焦:11.14你不知道的大事?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2015年国家继续实施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并对补贴方式和方法进行调整完善,使渔业油价补贴政策与渔业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产业政策相协调,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等。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享受国家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远洋渔船不得转回国内作业;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2015年该项目继续实施。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6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8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一是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分级管理,设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监测国控点,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我国南方6省区启动水稻产区稻米重金属污染状况一对一协同监测,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对中轻度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在重污染区域,开展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同时对试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开展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完善全国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网络,加强太湖、洱海、巢湖和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对环境敏感的湖泊、流域,力争实施一批综合治理工程。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健康养殖、全生物可降解膜示范、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等。三是积极探索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进一步加强在重点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对用化肥农药减施、农药残留降解等环境友好型技术和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农户用清洁生产方式,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逐步建立农村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合理处置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适应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的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政策

去年下半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信贷投入。将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建立信用档案,提高授信额度,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法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合理运用银团方式,满足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大额资金需求。在产业项目方面,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现代种业、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支持耕地整理、农田水利、商品粮棉生产基地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在农产品流通领域,重点支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将取一系列措施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主要包括: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2014年,中央选择山东、四川、安徽3个整省和其他省共27个整县开展试点,其他省份结合实际,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198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安排部署,2015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加大宣传指导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政策制度,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

渔民油价补贴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国内篇

周四成品油价将迎年内最大涨幅 冲击每吨300元大关

近期以来国际油价整体呈现上涨走势,预计短期内仍维持高位,本周四(11月16日)国内成品油价“两连涨”已成定局,最终幅度或冲击300元/吨大关,这将是今年以来的最大涨幅。在此预期之下,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格走高,导致零售利润明显萎缩,尤其是柴油零售利润已跌至2015年以来新低。

教育部人社部出台监管办法: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

日前,教育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以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高校副教授、教授评审权不应下放至院(系)一级。

丽江客栈对游客称“蚊子是宠物” 负责人公开书面道歉

11月14日从云南省丽江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两家涉嫌“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差评随意删”客栈负责人已书面致歉,对自己的行为向公众表示道歉。

新规护航母婴安全 分级评估管理防控生育风险

11月14日电在“全面二孩”政策带来新一波生育潮的过程中,我国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加,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增高,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细化职责和流程,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风险程度以“绿、黄、橙、红、紫”5种颜色分级标识,对孕产妇实行妊娠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

赵薇被处罚后首现身 穿白色套装露甜笑

2017年11月,北京,赵薇亮相某品牌活动现场,身穿白色斗篷套装配驼色内搭,简约大气。灵动的“薇式”编发配上小巧的手包,气场全开,笑容迷人。

老公欠债12亿,徐若瑄连拍4支广告累成这样

11月14日消息,据报道,徐若瑄2014年嫁给新加坡马可波罗海业集团执行长李云峰,但日前老公公司频传破产危机,生完宝贝儿子小V宝后7个月复出演艺工作,今年8月被曝因此要办巡回演唱会帮忙这次财务危机,每个月都会回台湾工作几天的她,这次更是一次拍了4支广告。

44岁的袁立搂着他哭了

袁立出生于13年,今年44岁。早前的袁立也是女神级别的艺人,有奥黛丽赫本的美誉。近些年来,袁立逐渐从荧幕和舞台上淡出,把更多精力放在慈善和公益事业上。11月13日晚上,袁立分享一组与生命垂危尘肺病人零距离接触合影,曾经光鲜亮丽的袁立在慈善面前没有任何偶像包袱,不但被赞人美心善,患者脸上也露出灿烂笑容。袁立衣着朴素,她也是喜欢打扮的时尚女子,只是她觉得朴素的形象更容易让需要帮助的人感觉亲近。

秦昊车被撞对方逃逸,伊能静曝光肇事者车牌号要求其道歉

日前,演员秦昊发布的一条微博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也引起了不少有车一族的共鸣。今天(11月14日),秦昊妻子伊能静再次发文,引起网友热议。秦昊19年出生,是女星伊能静的老公,拍摄了很多优秀的**电视作品,代表作有《日照重庆》《火锅英雄》《无证之罪》等。

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全力做好2009年渔业工作

2009年渔业重点工作

针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中央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成为经济工作的主题。总体上讲,2008年渔业发展形势良好,国际国内水产品市场价格比较好,特别是上半年价格高涨、市场需求旺盛,对渔业企业、生产者有很好的激励作用。但是进入下半年,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剧烈变化的影响,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市场需求急剧萎缩,水产品也受到很大影响。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首先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密切关注水产品价格下降、出口继续下滑将给渔业生产、加工、劳动力就业以及渔民增收带来严峻困难。同时,要坚定信心,看到明年渔业发展仍有一些有利因素:一是近二十多年来,不管宏观经济形势如何起伏变化,水产品生产和市场都一直比较平稳,没有大起大落,渔业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自我稳定能力。二是我国渔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基本面是好的,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完全有能力保障水产品的充足供给。为此,在复杂多变而严峻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下,要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抓好国内市场开拓。明年要全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发展质量,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稳定增收在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形势下,促进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仍是今后农业部门的主要任务。渔业工作要坚持把稳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千方百计促进渔民稳定增收。

一要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要继续把水产养殖作为渔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按照大宗产品、名优珍品、出口优势产品和都市渔业四个产业分支,区分不同政策,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产业化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重点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解决水产养殖业发展面临的环境约束、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问题。要大力开展池塘生态环境修复,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作为推进健康养殖的重大措施,争取在5—10年内改建2000万亩符合健康养殖要求的标准化养殖池塘。继续深入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对示范场创建工作的支持,扩大示范场数量,提高示范场的标准和质量。要加强创建活动的跟踪督查,真正发挥示范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继续加强技术推广、原良种选育扩繁和水生动物防疫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农业部明年组织开展“渔业科技服务年”活动,结合科技入户、科学用药科普下乡和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项目的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生产者素质。

二要全面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定明年的水产品出口和扩大国内消费,关键是要保证质量安全。今年10月,农业部渔业局专门召开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明年一季度农业部还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责任务。明年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监督抽查制度,试行检测结果公开发布。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实施好这项制度改革工作。同时要对部分规模化、数量大、出口多的重点养殖品种开展风险排查,了解掌握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生原因、风险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应急预案,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切实提高渔业发展的科技水平。要加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发主要养殖鱼类系列化配合饲料,研发实用化水产疫苗,研制能够替代禁用药物的新型渔药,研究完善水产品质量追溯技术。以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渔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改革,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要求,加快建设技术推广、疫病防控和质量监管等基层渔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要加快推进渔业节能减排降耗,水产养殖业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积极开展湖泊水库生态增养殖和节能型工厂化养殖等技术创新,捕捞业要继续调整优化作业结构,引导发展破坏小、能源消耗低的渔船渔具和作业方式。水产品加工业要注意加强技术升级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实现节本增效。要争取把渔业节能减排组装一个大项目,争取国家的支持。

(二)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养护事业,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水生生物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

要抓住有利时机,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精神、有效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把水生生物养护从渔业部门的一项工作提升到作为一项公益性的社会事业积极推动,努力开创水生生物养护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2009年农业部将进一步争取加大投入,力争在全国实现增殖重要渔业苗种200亿尾以上。积极申报设立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节日,这项工作农业部党组高度重视,渔业系统和社会各界也很支持,要努力争取。明年农业部将与几个省级人民共同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各地也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增殖放流的投入,组织开展增殖放流行动,使增殖放流制度化、常态化,并确保增殖放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要注意加强增殖放流的规范化管理,农业部将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制订颁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对苗种选择、质量保证、放流活动、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二,进一步强化养护管理措施。要调整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期制度,农业部最近已就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延长休渔时间,增加休渔作业方式,争取明年能够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由于时间紧,还涉及渔民生产生活安置等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2010年再作调整完善。最近几年一些省对海洋牧场建设进行了探索和尝试,明年农业部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启动建设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要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强化重要水产种质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卵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场所的保护,再新建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要加强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完善水生生物有偿使用制度,尽快制订工程建设占用水生生物生态补偿资金收取和使用办法,督促工程责任单位落实生态补偿项目和措施。

第三,加强和完善渔船渔具管理。要继续严格渔船管理,控制捕捞强度,各地务必根据2010年渔船“双控”的要求,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目前,新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启动,这项工作涉及二十余万艘渔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地要按照换证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要以此次换证为契机,认真梳理和妥善解决渔船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渔船动态管理,切实提高渔船管理能力和水平。捕捞许可管理和渔船“双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总结渔业捕捞许可及渔船“双控”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农业部渔业局做了一些探索,在渔船分类分级管理改革、渔船交易等方面开展了初步研究,考虑到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农业部渔业局明年将作为重点题目进行深入研究,条件成熟时将在个别地区开展试点。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提出思路和政策建议。此外,还要高度重视渔具渔法的规范管理,农业部渔业局明年将着手制订渔具准用目录和标准,力争在船、网工具管理上有新举措。

(三)加快推进平安渔业建设,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平安渔业建设,是保障我国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不久前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文件,农业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各级渔业部门要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渔业安全基础建设。2009年渔政渔港基本建设资金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沿海、内陆渔港和渔政装备建设力度将会明显加大。明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渔港航标及小型公益设施配备、海难救助、政策性渔业保险等项目。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要按照院办公厅通知要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快已批复的项目建设进度。同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力争通过三两年的努力,使渔业安全基础设施有较大改观。

提高灾害和突发应急处置能力。对近年来各种极端天气气候发生频率增加、渔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日趋常态化的情况,各级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和突发应对工作。农业部正在修订《渔业水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应急预案》,完善防台工作制度,加强灾害预警信息应用性研究,进一步规范涉外渔业案件处理程序和海上渔事纠纷调处工作程序。各地对台风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防范要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检查督导渔船回港避风、人员安全撤离、养殖设施减灾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减少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

扎实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渔业安全生产更多地要依靠渔民自身素质、意识的提高。各地要继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明年农业部渔业局准备向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和渔民群众发放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重点组织开展海洋渔船船长、船东的培训。继续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要强化港口检查。明年还将组织开展文明渔港创建活动,综合考虑渔港环境、安全生产和渔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制订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希望各地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工作。

(四)加强渔政执法工作,保障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国渔政执法队伍是与改革开放一起走过来,为保障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要继续抓好日常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养殖业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将加强渔船规范化管理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作为渔政执法工作的重点。继续抓好专属经济区和协定水域巡航、“护渔行动”、休渔禁渔管理和渔具。要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属经济区巡航队伍,改革巡航管理组织形式和方法,确保巡航任务执行到位。要整合渔政、船检、港监的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港口检查和海上检查有机结合。要加强对涉外作业渔民的宣传教育,同时建立涉外违规作业渔船黑名单制度,尤其对涉外渔业恶性违规案件要严厉查处,对涉案渔船要在证件办理、补贴发放及作业资格申请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要创新管理方式,引入飞机巡航、卫星监测等高科技手段服务渔政执法。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思想,推动渔业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和协作办案工作的开展。

要全面推动水产养殖业执法管理。明年的工作重点是水产苗种和养殖投入品监管,尽快使养殖业执法常态化和规范化。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要对所有水产苗种场进行排查,严格执行水产苗种许可制度,对于条件不具备、所生产苗种不合格、相关质量安全制度未建立的水产苗种场,要依法处罚直至吊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要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基地未建立生产记录等生产档案、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使用限用药物但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不合格水产品等行为。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加强产地准出管理,严禁不合格水产品进入市场,确保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要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渔政管理设施、执法手段的投入,推广应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加强渔政执法人员培训,推进渔政管理现代化。推进落实渔政队伍参公管理的有关工作,明年重点是推动地市级渔政机构的参公管理,考虑从2010年起,凡自收自支的渔政机构不能执法,在整改之前其执法职能由上一级渔政机构承担,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要按照全国渔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规范渔政机构名称,各省要积极推进,首先在省内规范。要按照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研究制订《渔业行政执法督察规定》和《渔业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高度重视执法监督,加强渔政队伍内部督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在加强执法管理的同时,努力做到服务渔业、服务渔民,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努力稳定水产品出口,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受美国次贷危机等因素影响,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水产品出口波动加大。

今年3月,农业部专门召开了水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工作座谈会,牛盾副部长在会上对做好渔业对外贸易工作做了重要讲话。针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局势,仍要取切实措施,稳定水产品出口贸易,这对保持我国渔业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一是要用好用足国家对出口加工企业的扶持政策。近期,国家相继出台了提高部分水产品出口退税率、初级农产品加工减免增殖税、减免企业检验检测费用等政策,希望各地帮助企业抓好落实,并及时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防止媒体对我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不实炒作,树立和维护中国水产品的良好形象。今年有9家企业通过美国FDA检查,免除自动扣留措施,今后要继续做好工作,争取全面解除。明年4到5月份,欧盟将对我出口水产品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考察,这将直接关系到我水产品能否继续顺利对欧出口,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近期将联合向重点沿海出口省发函,商请做好准备和接待工作。三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紫菜等水产品种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分品种研究,更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和提高自律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利用国际上各种展会平台,积极拓展和稳定我出口市场。另外,还要积极参与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改善水产品出口环境。经济危机虽然对消费需求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我们分析水产品需求总量不会有太大变化,我国是水产品生产大国和贸易大国,有条件也有能力应对挑战、渡过难关。

要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扶持和壮大远洋渔业,增强远洋渔业企业综合实力,提高远洋渔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建立与国际渔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提升远洋渔业整体水平。在积极完善远洋渔业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引导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快速发展。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远洋渔业研发中心,加强对国际渔业、远洋渔业技术与装备、国际渔业管理等相关学科研究,为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改进和加强远洋渔业监管,争取在2011年前对所有远洋渔船实施船位监测,逐步建立国家观察员制度,建立符合国际渔业管理要求的捕捞日志制度。

(六)争取提高财政支渔水平,抓好基础工作,提升行政能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创新,提高渔业主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科学决策水平,为渔业科学发展打好基础。

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渔业基础信息集分析能力。近些年来,渔业基础信息集分析滞后,已经成为当前渔业工作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要方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农业部渔业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渔业基础信息集分析的工作方案。一是依托科研院校建立海洋捕捞动态信息集网、依托推广系统建立养殖业动态信息集网,争取用2年~3年时间建立起“逐级统计、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渔情信息集系统、遥感技术”相结合,行政、推广、科研、协会等各方力量相结合,静态收集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渔业基础信息集分析制度,加强渔情月度信息分析和预测,支持对统计数据会商校正;二是按照“省部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省级渔业主管厅局调整并增加部分水产品市场信息集点,招聘一批熟悉掌握市场行情的市场信息分析员,与省级渔业主管厅局共同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集平台,共同使用市场信息,强化对水产品市场运行的监测和分析。这两项工作是我们转变行政职能、增强服务效能、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措施,希望各地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此外,农业部渔业局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正在着手组建渔业发展战略中心。各省市也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行政能力。

加强支渔惠渔政策研究和落实,争取加大公共财政对渔业的支持。近几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渔业的投资、补贴不断增加,对改善渔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现代渔业发展、增加渔民收入、保护渔业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是,总体上看渔业投入总量少、水产养殖业投入比重低。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抓住这轮投资周期,立足全局提出政策建议,设计项目,推动公共财政对渔业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使渔业基础建设再上台阶,渔业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前还正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在池塘改造、水产原良种、水生动物防疫、渔政渔港、远洋渔业、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已着手研究休渔禁渔渔民补贴政策、节能减排项目等工作。不仅要积极争取新的财政支持政策,更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落实工作,坚决杜绝“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现象,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明年,成品油价税改革后,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继续予以实施,各地要保证柴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情况下,柴油补贴对保障生产、稳定供给至关重要。前不久各地开展了柴油补贴自查,总体看,这项政策执行情况不错。近期,财政部拟会同农业部出台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力求使这项政策更加完善,与产业政策结合更好。200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将大幅度增加,这项工作具体由农机部门牵头,2008年对投饵机、增氧机、清淤机等渔业机械进行了补贴,各地渔业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研究提出建议,积极配合农机部门为渔民争取更大的实惠。

认真履行职能,把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是渔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明年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和养殖证发放工作。各地应加快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和养殖证发放进度,要求在2009年底,沿海县和内陆养殖重点县(市、区)全部完成规划的编制发布工作并报我部备案,养殖证发证率达到90%以上。二是高度关注公共渔业水域发包问题。一些地方擅自将公共渔场、渔业水域进行发包、拍卖,严重侵害渔民的利益,损害社会公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关注,及时反映和妥善处理。三是加强对渔民生产生活问题的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渔业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制度,推进建立健全渔民社会保障制度。各地还要积极推进渔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专业协会的发展,密切龙头企业与渔户农户的链接,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

请大家帮帮忙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十三五”现代煤化工面临哪些挑战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7-4-3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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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的分税制经过十几年的调整和完善已初步奠定了地方税体系的基础,但从建立规范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看,我国的地方税体系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而要完善我国地方税制,则应在明确整体改革思路的前提下取分步实施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地方税制;问题;对策

一、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税权高度集中的状况尚未打破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要求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税种,还要求适度划分税权,这既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税收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税收分配关系所不可回避的问题。但从当前的现实看,虽然中央税、地方税划分已大致明确,但税收立法权仍高度集中于中央。《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卑凑照庖还娑ǎ?壳凹负跛?械胤剿八爸值乃胺ā⑻趵?捌涫凳┫冈蚨际怯芍醒胫贫ê桶浞⒌模?皇前淹涝姿啊Ⅲ巯?暗哪承┧叭ǎㄈ缡欠裾魇占罢魇斩疃龋┫禄?胤健5胤剿暗钠渌?叭ǎ?缢胺ń馐腿ā⒖?魍U魅ā⑺澳克奥实髡?ā⒅贫┧笆沼呕菁趺庹?叩娜?σ不?炯?性谥醒搿U庵指叨燃?ǖ乃叭ü芾砟J胶苣延胛夜?鞯馗丛拥纳缁峋?们榭龊颓Р钔虮鸬乃霸醋纯鱿嗍视Γ?焕?诘鞫?胤秸?奔依聿频幕?裕?焕?诘胤秸盟笆崭芨说骺氐胤骄?迷诵校?现厥?苛说胤秸?氖纸拧?/p>

(二)地方税收体系过于薄弱,缺乏主体税种

按照分税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划给地方的税种数量并不少,但这些税种往往都是税源比较分散、征管难度比较大、税收收入数量少的小税种。税源集中、税收收入数量大的税种要么划为中央税(如消费税、关税),要么划成共享税(如增值税),而且中央在分成比例上占大头。营业税是地方税体系中一个比较大的税种,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使之也具有了共享税性质。个人所得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十分重要的税种,在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时,由于收入量少,征管难度大,划为了地方税,但随着近年来收入的增加,又被中央调整为共享税。总之,地方税体系单薄,缺少主体税种的问题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一直没有解决。虽然分税制改革是在不侵犯地方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但中央毕竟在收入增量分配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收入增量越来越大,分配越来越向中央倾斜,而地方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却有增无减,地方税体系单薄对地方财力造成的负面影响体现得也就越来越明显。这种状况越到基层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就越严重。在通过正常的分税渠道无法获取足够财力,收支矛盾突出,而税权划分又高度集中、地方财政无法通过增加地方税收入来增加财力的情况下,地方只能通过盲目扩大地方收费权限和收费规模来保证职能的实现。另外,我国地方税制的税种设计也不适应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遗产税、赠予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尚未开征,税收聚财功能、调节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其他地方税,如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等也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三)地方税制不够稳定且内外有别

实行分税制的目的在于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保证各级所需财力,调动两级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应该保证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如果制度变化过于频繁,不容易使地方产生稳定的预期,进而合理安排自己的行为。近年来,在中央税体系得到加强,中央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中央对地方税体系中发展较好、便于征管、税源较广的税种的税目或税率陆续作了调整。比如,金融行业提高了营业税税率,对个人存款利息课征个人所得税,但收入都归中央。几乎每项新出台的增税措施,都有利于中央收入规模的扩大,而减收的大多是地方税收,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农业税、契税政策的调整等,从而使地方税制的相对稳定性受到影响。另外,现行地方税制对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外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时停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只适用于内资企业。这不仅不利于公平税负和内外资企业间平等竞争,也不利于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

(四)地方税立法层次不高

目前我国尚无统领整个税收体系的税收基本法,不利于对我国税收的性质、作用、立法原则、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各级税务机关职责、与税务机关权限划分、地方税税种开征及调节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合理、具体、严密的规定,整个税收体系建设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对于各地方税税种而言,大多是以行政机关颁布的条例作为分配依据,这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角度分析,明显没有走完立法程序,使地方税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五)地方税征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首先,国税局和地税局在地方税征管权限的划分上存在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分税制改革建立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征管系统,并明确规定国税系统负责征收中央税和共享税,地税系统负责征收地方税,但在具体运作中却出现了下列问题:一是从税款征收权来看,国税局与地税局的征管权限交叉,部分属于地方税的收入,如个体税收及涉外税收等由国税局代征,城建税因其附加税性质决定了大部分税基由国税控制。地税部门对属于自己的收入不能充分行使管辖权,不能有效掌握其税源,容易导致地税流失。这与建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征管机构的初衷不相符,未能完全实现按照收入归属划分税收征管权限的目标,从而使地税与国税产生一些难以协调的矛盾。二是征税权与其它执法权相脱节。部分地方收入由国税局代征后,其它执法权如管理权、检查权、复议权的归属如何与征税权一致起来,就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从税务管理权看,按照现行规定,地税部门只对单纯缴纳地方税的纳税人有税务登记权,而对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地方税的纳税人没有税务登记权,造成征税权和管理权的脱节,淡化了这些纳税人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的意识;从管理权看,现行规定对普通的管理按流转税的归属划分,造成了地税部门对所管的大多数纳税人没有管理权,失去了“以票管税”加强税源控制的有效手段。

其次,地税征管与地方分级财政体制脱节。地方为平衡国、地税机构待遇和稳定地税队伍,对地税征管机构也取了垂直管理。这就阻碍了地方预算收支的确定和执行,强化了市县地税机构相对地方财政的独立性,不利于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对策

(一)整体改革思路

首先,完善我国地方税制必须有开阔的视野,不能就地方税制论地方税制,应该把地方税制的改革、完善作为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工作,应该以与市场关系的合理划分以及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作为取各项对策的前提,以确定合适的分税方法并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协调为完善地方税制的目标和归宿。其次,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应本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的原则,对地方税制的构成进行必要调整,取消陈旧税种,开征新税种,调整原有税种,合并内外税制。再次,应认识到相对独立的地方税权的确定是完善我国地方税制的重点和难点。完全依靠中央来调整完善地方税制,由于受信息不充分的制约,事实上难以实现地方税制的优化,从动态角度考察就更是如此,而明确地方拥有相对独立的税权(一定的立法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开征停征权)则便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发挥地方的比较优势,使其能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应对策来实现地方税制的优化。最后,与我国经济的整体改革思路相适应,完善我国的地方税制也应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改革措施,取分步实施的具体对策。

(二)分步实施的具体对策

1.近期对策

(1)税种的调整

①取消陈旧的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税种,如屠宰税和筵席税。在农业税取消的背景下,应把现行的税收体系延伸到农业,逐步构建成城乡统一、充分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的现代化税收体系。

②开征新税种。一是燃油税。将现有的车辆收费改为征税,以规范征管和降低成本。燃油税以油价为计税价格,税率可设计在5%左右。为照顾地方利益和便于征管,最好在销售环节征收,由销售者缴纳。二为环境保护税。应将现有各种有关环境收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污染行为或污染物征收。主要对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和噪音等4种行为征收,纳税人为污染的制造者,为体现4种污染对生态环境的不同危害,可设计不同的税率,实行从量计征。三为教育税。将现有的教育费附加、职工个人教育费和农村教育费改为教育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以1%左右为宜,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四为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征集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③调整原有税种:一是调整营业税,将行政事业服务收费纳入征税范围,从制度上扩大税基;对混合销售行为确定具体标准,从政策上划清征收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的界限,力求避免混税、混级行为发生;将金融业营业税税率降为5%,以减轻税负,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同一收入税不重征,对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就不再征收房产税。二是调整税。扩大税课税范围,将水、森林、草场等纳入课征范围,以支持“环保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适当提高原油、天然气、金矿、有色金属矿等的税负,限制过度开不可再生;将收费转化为征税,以规范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推进税费改革。三是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首先扩大征收范围,凡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国内外企业或个人,都明确为城建税纳税人。其次改变征收办法,由附加征收改为独立征收,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全国不再按行政区划设计分档税率,可考虑由中央规定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城乡建设发展情况确定,幅度税率可设计为1%~2%.五是调整个人所得税。首先是改现行分类税制为综合税制或综合分类税制。其次是全面加强个人收入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严格源泉扣缴。再次是实现税前扣除标准科学化,国家不统一规定具体扣除标准,而是根据经济发展、职工收入、物价指数等经济指标规定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本地实际在规定幅度内具体确定。最后是合理界定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可从目前以个人为单位逐步向以家庭和个人为单位并存转化,充分考虑家庭因素,照顾家庭利益。

④调整已经成为共享税的企业所得税。一是要简并税率,不分经济性质、规模大小、地区差别,统一实行30%左右的比例税率;对确需实施税收优惠的,可在一定时间内减征。二是统一税基,不论企业经济性质、行业差别,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定和税前扣除范围与标准必须基本统一,通过税法明确规定,不受企业财务制度影响。三是规范税收优惠,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应体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和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的机电、纺织、服装行业等。

(2)合并内外税制。第一,适应WT0规则,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简并税率,不分经济性质、规模大小、地区差别,统一实行30%左右的比例税率;对确需实施税收优惠的,可在一定时间内减征;统一税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定和税前扣除范围与标准必须统一;税基由税法确定,不受企业财务制度影响;规范税收优惠,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应体现在高新技术产业和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的机电、纺织、服装行业等。第二,合并对内和对外分别征收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制定统一的房产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第三,制定统一的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

(3)调整税收划分方法。一是对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应划归地方固定收入,使营业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方税种。二是在统一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税制的基础上,近期可将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部划归地方,以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中央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划为中央税加以弥补,以利于收入公平分配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4)解决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本着“分权、分税、分征、分管”的原则,解决国税与地税部门在征管权限和征管范围上的交叉问题。对确需由国税部门代征、代管的少数地税征管业务,尽可能不要用模糊而缺乏约束力的协商方式,而是要明确代理者应承但的责任并取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除此之外,应将与国税业务存在联系的地方税收完全划归地方税务部门征管,这可能导致操作上的某些不便并加大征管成本,但从长远考虑,对于规范地方税收征管体制还是利大于弊。其次,按照“一级、一级事权、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原则,规范地方各级的税收征管范围,改变地税机构的垂直管理格局,实行横向管理,地税机构对同级负责,以利于地方收支关系的协调。第三,对一级所属的地方税收的征管,要予以归并,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管。

2.中长期的对策

(1)解决税权过于集中的问题,调整地方费大于税的格局。根据当前的现状及国际经验,调整和完善我国的税权划分,从总体思路上需要把握以下两个要点:首先,要摒弃传统税权过度集中的模式,走适度分权的道路,高度分权的模式行不通。选择中央税权相对集中的模式,一方面是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另一方面也是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必然结果。其次,要在适当分散税权的同时,整顿规范地方的收费权。要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导向,将现行各种名目的收费按其性质、类别分流归位,还其本来面貌,发挥各自特有的功能作用。应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对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要坚决取消;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必要的少量收费,如“规费”和“使用费”仍予保留,可继续取费的形式征收,但收费标准要适当,并要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由于原有的收费千差万别,统一由中央立法困难很多,需要地方税收立法的配合,因此应尽快给予地方相应的地方税立法权,这是费能否改为税的必要条件;对不再体现职能,事实上是通过市场渠道形成的收费,应转为经营性收费,并依法征税。

(2)解决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问题。贾康等学者明确指出,在五级的架构下,让地方财政按照分税分级的框架完成财力分配,都有主体税种,都有稳定的税基不太可能,至少在基层是看不到出路的。因此,他们主张减少级次,把乡级作为县级的派出机构,把市级作为省级的派出机构,从而形成中央、省、县架构。这就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提供了基础条件,也便于与国际接轨。省级可以营业税为主体税种,而县级财政则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从而形成稳定的分级分税财政体制。

(3)提高地方税的立法层次。首先,应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基本法。该法不仅要对中央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的主体税种作出规定,而且要对税收的立法权、管理权、收入规模、税种设置、管理体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税收强制执行手段等重大问题进行规范,还要对税务机构的设置、管理体制等作出规定,以便为加快地方税制建设步伐创造基础条件。其次,对由行政机关制订的地方税各税种的条例、规定,应积极创造条件提请全国人大审批,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税法,以增强地方税税制建设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苏明。当前我国地方税税权划分存在的主要问题[J].财政与税务,2000,(10)。

[2]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关于优化地方税收体系的研究[EB/OL]。

[3]贾康,白景明。中国地方财政体制安排的基本思路[J].财政研究,2003,(8)。

[4]王建书。改革和完善地方税制的基本构想[J].中国财政,2004,(4)。

现代煤化工产业,一度被认为是化解煤炭过剩、实现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的重要途径。曾备受资本热捧的现代煤化工如今却面临着如此窘境:前有低价油,后有页岩气;上有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下有难见起色的市场需求。煤化工项目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排放等问题也让其备受争议。近期,不少地方在“十三五”规划中对现代煤化工的定位,也开始变得谨慎起来。那么,“十三五”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前景如何?面临着哪些挑战?究竟该如何实现突围?中国化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访。

告别“展” 升级示范先行

“‘十三五’现代煤化工不能再提‘展’了。”这句话是记者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暨第九届全国低阶煤热解提质及下游产品技术研讨会上,听到与会代表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十二五’期间,现代煤化工的发展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最大亮点之一。从技术和产业规模看,我国现代煤化工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十三五’期间,现代煤化工产业最应该注重的是发展质量而不是发展速度。”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汪寿建说。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白颐也认为,“十三五”行业要重新认识现代煤化工,推动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而不能使其发展过热。发展煤化工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长期战略,无论油价涨跌,坚持煤炭清洁高效转化的大方向始终不变。当前的市场困境,恰恰可以使已经有过热苗头的煤化工产业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和定位产业发展方向。

记者了解到,相比于昔日“逢煤必化”的发展冲动,如今煤化工行业已显得更为冷静和理性。比如,业界曾估算,2015年我国将形成煤制油产能1200万吨,但是根据最新的行业数据,预计到2020年,我国煤制油产能将达1200万吨,煤制天然气产能将达200亿立方米,煤制烯烃产能将达1600万吨,煤制芳烃产能将达100万吨,煤制乙二醇产能将达600万吨,相比之前的规划均有不同程度的缩水。

不少现代煤化工企业亦如此。今年1月,神华集团确定的“十三五”发展目标中,提出将现代煤制油化工产业建设成为行业升级示范标杆,主要煤化工产品中,油品583万吨、合成树脂366万吨、甲醇554万吨。

对此,白颐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现代煤化工应该做好三件事一是研究低油价条件下的发展机会成本和竞争力;二是加大各项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的力度,提高发展效率;三是完善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措施,注重保护、环保和节能。

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现代煤化工发展遭遇困境,与其本身工艺技术还不够成熟不无关系,因此,“十三五”行业还应该以示范为主,并需要进一步升级示范。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张绍强认为,投资大、水消耗大、碳排放强度大、对原料要求比较苛刻等,都是现代煤化工行业现存的问题。对此,业内要有清醒的认识,而不应该只盯着“高大上”的那几条工艺路线。

张绍强提出,“十三五”期间,要科学规划现代煤化工产业布局。总结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气等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深入研究煤质与气化炉的适应性,开展高富油、高挥发分低阶煤节水型干馏提质、高硫煤化工、新型催化剂等关键技术攻关,提高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序建设一批大型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气等示范项目,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间接液化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进程,加大煤炭转化力度,推动煤炭由燃料向原料与燃料并重转变,提高煤炭对国家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汪寿建认为,“十三五”期间,现代煤化工产业应围绕能效、环保、节水及技术装备自主化等内容开展产业化升级示范工程,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现代煤化工自主创新升级技术,加快转变煤炭清洁利用方式,为煤炭绿色化综合利用提供坚强支持。

汪寿建告诉记者,“十三五”期间要有序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化、技术升级示范工程,规范标定评价工作,做好三个有数。一是掌握标定示范工程物耗、能耗、水耗以及“三废”排放等主要指标,如示范工程能源转化效率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二是掌握示范工程的生产负荷等各机组及转动设备运行情况、产品品种及质量指标、安全环保措施、投资强度及经济效益,判断以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值;三是掌握示范工程运行经验并总结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操作和技术升级改造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面临五大挑战 低油价最头痛

现代煤化工产业未来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这是与会代表们所达成的共识。汪寿建将现代煤化工产业所面临的挑战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是煤化工规划布局制约问题。“十三五”期间,国家对现代煤化工项目的布局有严格的要求,要优先布局在有煤炭的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优先选择在水相对丰富、环境容量较好的地区进行布局,并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布局现代煤化工项目,要先期开展经济结构调整、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等措施腾出环境容量,并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污染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是水利用瓶颈问题。我国煤炭和水分布不匹配。主要煤炭产地和煤化工项目基地多分布在水相对匮乏、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由于煤化工要消耗大量的水,主要用于工艺蒸汽用水获取氢源、循环冷却水蒸发或跑冒滴漏损失需要系统补充水、除盐水补充水及生活用水等。同时产生大量废水,对环境产生巨大威胁。

“若不取确实可行的节水措施,如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节水技术、空冷技术、闭式冷凝液回收技术、水的梯级利用及重复利用等措施,单位水耗和废水排放量降不下来,布局的煤化工项目就会成为泡影。”汪寿建说。

三是环境排放污染问题。此前,我国现代煤化工由于废水不达标排放,或者排放标准过低,出现了一些“三废”排放污染环境、污染水源和沙漠的。目前高浓盐水和有机废水的处理回收技术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也是产业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如何综合利用如捕集、驱油和埋存,相关问题还有待于探索和完善。

“今年年初,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的复函》指出,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包括年产300万吨的煤制甲醇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由环保部直接审批。这说明,从2014年开工以来,目前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还没有通过环保部环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现代煤化工环评难。”汪寿建说。

四是产品同质化问题。现代煤化工产业起步时间短、研发时间不长,加上投入有限,核心装备技术又不能完全掌握,导致煤化工的中间产品雷同现象比较严重。产业链也做不长,不少终端产品是低附加值产品,比如聚乙烯、聚丙烯等,产业竞争力不强。若不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现代煤化工产业还将形成新一轮的产能过剩。

五是低价油气冲击经济性问题。在高油气价格的前提下,现代煤化工的竞争力毋庸置疑。但是到了低油气价阶段,如油价在每桶60美元、50美元以下的时候,煤化工成本优势遇到了极大的挑战。如何取应对措施扶持政策,是行业和有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十三五”现代煤化工面临的诸多挑战中,首当其冲的便是油价问题。

近日,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跌至12年来新低点。对此,不少分析机构预计,整个“十三五”期间国际油价都将保持在中低位。

白颐表示,预计“十三五”期间,石油价格大部分时间将保持在每桶50~70美元,前3年价格会低一些,后2年价格会上涨一些,但是也有分析机构预计的油价更低。这说明,现代煤化工产业很可能将长期受到低油价的冲击。

新型煤化工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乙二醇等,白颐指出,这些工艺产品对油价的承受能力各不相同。

煤价在每吨200~300元的情况下,煤制油项目可承受每桶70~80美元的油价,若煤制油项目享受30%税费优惠,则可承受每桶60~70美元的油价。

煤制天然气方面,目前世界各地区天然气定价机制存在显著差异,气价与油价脱钩已逐渐成为世界天然气贸易定价的新趋势,我国煤制天然气与油价不完全挂钩,所以煤制天然气项目更多的不是考虑油价,而是考虑目标市场和运输途径。

煤制烯烃方面,在煤炭价格每吨200~300元的情况下,新建煤/甲醇制烯烃项目可承受每桶70~80美元的油价,已建煤或甲醇制烯烃项目的承受能力(按照边际成本考虑)可承受每桶50~55美元的油价。价格和市场环境是煤制烯烃企业必须考虑的因素。白颐认为,东部地区项目将主要面临海外低价原料产品的冲击,如果项目在东部地区,船运费用较低,就要考虑国外产品的竞争;项目要是在西部煤炭产地,就要考虑液体运输半径和消费能力,尽可能在周边解决销售问题。此外,煤制烯烃除了生产聚丙烯、聚乙烯等通用产品外,产品还要往高端和精细化学品方向发展。

由于项目投资高,煤制芳烃项目对原油价格下降的承受能力略低于煤制烯烃,而且PX不宜长距离运输、PTA产能过剩,白颐建议企业在进行布点时充分考虑产业链衔接。

煤制乙二醇项目还无法与乙烷路线工艺竞争,因此新建项目应尽可能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目标市场控制在一定销售半径内,以产业链形式发展。

突围需靠创新 瞄准成套技术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技术创新依然是现代煤化工行业实现困境突围的重要途径。业内专家认为,在示范阶段,应在煤炭分质高效利用、能源耦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如废水处理技术、废水处置方案、结晶盐利用与处置方案等)等方面承担环保示范任务,并提出示范技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应对措施;同时严格限制将加工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或综合利用技术尚不成熟的高含铝、砷、氟、油及其他稀有元素的煤种作为原料煤和燃料煤。

技术创新不仅在于原创性发明,更在于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技术集成。汪寿建表示,“十三五”期间,应通过对煤化工单项工艺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重组,获得具有统一整体功能的全新成套技术,并努力形成现代煤化工的品牌;要进一步加大核心工艺技术、工程技术和环保技术的创新力度,在关键及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煤化工项目应创新工艺技术、工程技术和环保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用能源转换率高、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升级工艺技术,并确保原料煤质相对稳定。

在汪寿建看来,有四类技术是构成“十三五”现代煤化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一是现代煤化工污染物控制技术(“三废”处理排放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和节水技术);二是现代煤化工核心工艺示范升级创新技术(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合成、煤质分质分级综合利用技术);三是现代煤化工后续产品链技术(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高端化学新材料技术以及精细化学品专业化、高附加值化技术);四是现代煤化工耦合集成技术(产品耦合技术、催化剂技术、多领域多元节能信息控制技术耦合和国产大型装备技术)。

“第一类解决环保问题,第二类解决生存问题,第三类解决同质化问题,第四类解决现代煤化工智能竞争力问题。这些技术都有很大的创新空间,等待行业去开拓。”汪寿建说。

白颐介绍说,在热解提质技术方面,行业要注重规模化应用的工业热解反应设备开发,装备和自控的系统集成和整体提升,热解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配套的环保节能技术的应用和创新;在煤气化技术方面,要开发安全环保、可靠性强、效率高、消耗小、适应性强的技术,对煤种、煤质的适应性强(如高灰熔点)的气化技术,煤气化新工艺如催化气化工艺、共气化、地下气化等,开发国产大型煤气化装备,超高温3000~4000吨/天的大型气化炉,大型粉煤输送泵,煤气化废水处理技术。

在煤间接液化领域,要注重新型催化剂技术开发,产品要向特种油品、精细化学品方向发展,工艺向系统优化集成方向发展,关键技术装置向大型化、低能耗方向发展。在煤制天然气领域,要注重国产甲烷化工艺的优化及工业化、新型甲烷化反应器技术,创新国产催化剂的工业化应用,提高寿命、耐高温特性,注重节能降耗、余热利用。甲醇制烯烃领域,要注重催化剂改性、工艺条件和反应器优化、产品分离工艺,加强下游产品技术开发,减少同质化,优化原料结构,废水处理,节能降耗等。甲醇制芳烃领域,要注重国产技术的工业化验证,加强关键技术优化、提高芳烃产率、芳烃技术集成、煤制芳烃技术多元化、反应设备及优化。甲醇制汽油领域,要注重提高国产催化剂的活性、寿命、选择性,加强大型化反应器开发。工艺系统优化、副产物集成利用。

北京凯瑞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强博士认为,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甲氧基二甲醚(DMMn),将DMMn用作柴油调和组分,能明显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油品质量,可以利用我国已经过剩的甲醇,替代部分油品,是“十三五”现代煤化工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之一。该公司与清华大学、山东玉皇化工集团合作,已经开发全球首个万吨级DMMn生产装置,并通过鉴定,总体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目前,90万吨DMMn生产项目已被列为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一期30万吨装置设备加工安装及现场建设工作已经启动。“我国目前柴油年消费量超过1.6亿吨,如果DMMn能替代20%柴油,其年需求量将超过3000万吨,市场空间十分广阔。”唐强告诉记者。

来源: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