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类型的石油财税制度是什么

国家油价封顶政策_国家油价封顶政策是什么

按照“十个工作日一调整”的原则,国内成品油新一轮调价窗口将于3月17日24时开启。3月16日,第9个工作日,预测新一轮成品油调整幅度为下调940元/吨,折算为0.72-0.81元/升,按50升油箱计算,加满一箱油将节省35元左右,5元时代来临!

周二晚上24时起降!具体降多少,届时傍晚发改委将公布的数据!

2020年3月16日全国各省市汽油价格表

2020年3月16日全国各省市柴油价格表

《2016年最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二章”价格制定与调整“,第6-7条规定: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根据以上明文规定,会降6-8毛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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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石油财税制度是什么

我认为石油出口国将是最大的获益者。

这个逻辑其实非常简单,当油价进一步飙升的时候,这基本上意味着所有需要进口石油的国家的生产成本都会相应提高。对于那些石油出口国来说,因为出口石油的单价会变得越来越高,所以他们所享受到的利润也会越来越高,他们才是油价上涨的最大受益者。

1、石油出口国是最大的获益者。

我们经常所提到的石油主要有三个渠道,第1个渠道是俄罗斯和乌克兰,第2个渠道是中东国家,第3个渠道是美国。当国际原油的价格进一步上涨的时候,每桶原油的价格可能会达到150美元左右。在此之前,每桶原油的价格甚至只有70美元左右,这也意味着很多石油出口国的利润会直接翻倍。

2、新能源汽车领域也是最大的获益者。

除了石油出口国之外,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到各个产业上的话,我们就会发现石油价格上涨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出行成本,更会降低大家对于购买燃油汽车的热情。在这种情况之下,新能源汽车品牌的销量会进一步提高,很多人也会把目光放到新能源汽车上。因为新能源汽车主要是以电力供应为主,在油价上涨的时候,新能源汽车的收入情况会异常火爆。

3、石油化工产业也是最大的获益者。

因为石油化工产业本身和石油进出口密切相关,当油价进一步上涨的时候,石油化工产业的净利润会进一步提高,很多投资人也会把目光放到相关产业。在这种趋势之下,石油化工产业的各个企业的股价会进一步攀升,相关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会为他们进一步活力,相关公司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也会逐步攀升。

油气财税制度概况 世界石油工业凝聚着巨大的财富。在许多国家,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油气都将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开发石油中的巨大风险与获取石油后的高额回报形成巨大反差,以至于石油税收对石油工业部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由此产生了石油行业独特的财税制度。

油气税制包含在一国能源税制之中,并成为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能源税收政策上,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各国执行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税收政策。从总体上看,发达国家一般都对能源课税,能源税(Energy Tax)在一些国家已经成为主要税种;而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取对能源产销进行补贴的政策,在南美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如智利、菲律宾、泰国等则和工业化国家一样,对能源产品课税。在发达国家的能源税制模式中,诸如汽油、车用柴油等运输燃料是核心,而环境成为发展的焦点。

从税收政策方式上看,世界各国的能源税制体现在财政补贴(负税收)、税式支出和税收征集三个方面。能源补贴主要是为了维持能源低价,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等方面的要求。但是,能源补贴所维持的低价政策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后果,它不仅侵蚀了巨额的财政收入,引发财政危机,客观上还鼓励和纵容了过度的能源消费,加剧了能源的紧缺程度和环境污染的进程。在课税制度方面,能源课税可分为对能源生产的课税、对能源消费的课税和车辆购置、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间接课税。对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直接和间接的课税是各国在保护本国、节约能源、控制污染方面的主要税收政策。

主要国家的油气财税制度 尽管地质、工程和财务原则对各国石油业都是普遍适用的,但不同的财税制度下所产生的国家或石油公司的利益分配结果却大相径庭。因此,各国都有独特的税收结构,以此体现各自对油气这种自然的特别关注。不能决定大自然的恩赐,但却可以通过控制税收来决定油气勘探的经济效益。

(1)对能源生产的课税。

在生产环节,世界各国的能源课税主要体现在产品销售税、公司所得税、租金税、石油开税、石油收益税等方面。开加工环节的能源课税具有特殊功能,它可以从生产的源头限制和控制环境污染、浪费的经济活动,并鼓励人们寻找能源替代品。因此,一些国家对能源掘产业建立了立体型的多重税制。

①英国的“北海石油开税制”。

在英国,北海油田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为此建立的“北海石油开税制”是西方能源掘业税制的一个典型。该税制规定,掘公司必须缴纳四种税收:

一是石油开税。这是一种特许费性质的税收,按油价的12.5%课征。

二是石油收益税(Petro1eum Revenue Tax)。它以石油销售收入扣除勘探开输送至英国海岸的成本后的余额为税基。该税种包含一系列的税收优惠,例如,提供135%的起初资本支出的扣除,开公司每年享受500000吨的原油免税等。

三是预提公司所得税(ACT)。在确定应税利润时,取了区别于一般公司的专门的税基计算规定,称之为“内部体系”,以适应石油开经营中盈利核算的特点和实际状况的要求。

四是预缴石油收益税(Advance Petro1eum Revenue Tax)。该税种从1980年起开征,属于特许开费和石油收益税的混合性税种,按毛收入减去石油宽免量作为税基,课以20%的税率。

②日本的汽油税和石油液化气税政策。

汽油税的课税对象为汽油,从量计征,纳税人为国内生产汽油的制造商和汽油进口商。从形式上看,汽油税为日本中央财政一般性财源,不过,从1998年起5年内,全部汽油税收入作为中央的道路建设特别财源,其中1/4的资金用于向地方道路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尽管该税种的课征本意并非出自能源角度,但它从客观上限制了能源过度消费,促进了环保。

石油液化气税是作为汽油税的一种调整措施,在汽车使用汽油时征汽油税,汽车使用石油液化气时也相应征税。该税从量计征,课税对象为汽车用石油液化气容器中注入的石油液化气。纳税人为国内生产石油液化气厂商或进口商。

③发达国家在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规定。

不少发达国家通过公司所得税中的差别待遇来限制能源开。例如,美国国内原油价格管制放开后,1980年卡特开征能源额外利润税,作为调节原油现价和原来价格之差价的配套措施,以防止国内原油价格上升,产生超额利润,刺激滥滥掘石油的消极后果。增值税方面,在法国的增值税政策中,一些燃料产品,如加热油、动力油、天然气、润滑油、柴油等,不能获得抵扣。在荷兰和瑞典的增值税体系中,对矿山企业、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经营没有特殊免税规定。

④发展中国家的能源生产课税。

为提高能源掘课税的环保效应,一些发展中国家精心设计了他们的能源税制。例如,印度尼西亚是一个石油丰富的国家,振兴民族经济需要合理地掘和利用矿产。在税收政策上,印尼一方面提供刺激吸引外资收入,另一方面,通过租金课税,限制能源的过分掘,增加财政收入。早在1967年,印尼就引入了生产配额合同(Production—Sharing Contract)。除租金课税外,石油生产收益要在投资者和之间分配,其中公司的收入份额实行封顶。有效地控制了能源过度掘,促进了环境保护。

(2)对能源消费的课税。

目前,世界各国对能源消费征税的主要税种为能源税和各类石油消费税。对能源消费征税体现了各国广泛的政策意图。可以通过对能源消费征税向分散的消费者筹措环保资金,并获得大量财政收入,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成本补偿。此外,对能源消费征税也是贯彻收入分配政策,平衡国内外能源差价的一种重要手段。

①德国的能源消费税收政策。

德国没有统一的环保税,但其许多税收政策都考虑了环保因素。其主要税种是矿物油税。矿物油税是对汽车燃料征收的一种税。开征矿物油税起初只是为了控制消费,并未考虑环保因素。后来从环保角度出发,规定了不含铅的汽油比含铅的汽油适用税率低。这样,含铅汽油就比不含铅汽油价格高,以此引导消费。近年来,含铅汽油占汽油总消费量的比例连续下降,目前约为6%。

②奥地利的能源消费税收政策。

奥地利税制中与能源消费有关的税种主要有标准油消费税、道路运输税、能源税和化肥税等。

a.标准油消费税实际上是一种汽车货物税。

汽车、摩托车销售商、租赁商在销售或出租车辆时交税,进口车在进口环节不交税,而是在登记注册时缴纳。征税范围仅限于对新车的一次性征收,消费者买车时在价格上实际负担此税。税率为2%,从价征收。

b.能源税对电和天然气征收。

该税 1996 年 6 月 1 日起开征,税率分别为:电 0.1先令/ 千瓦时,天然气0.6先令/立方米。供电厂将电力销售给单位和个人时为纳税环节。发电厂之间供电以及发电厂将电销售给供电厂的行为均不征税。另外,为保护电力企业的利益不至于因税负过高而受到较大影响,税法规定以增值额的0.35%为最高税负线,超过部分退还。

③法国的能源生态税。

法国从2001年开始向企业和个人征收机动车燃油生态税。从2001年算起,该项税款逐年增加,到2010年,每升汽油将增加0.35法郎生态税。除征收能源生态税外,法国还将通过限制在市内行车、发展公共交通、提倡铁路和水路联运等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道路交通等方面的间接课税。

现代社会中,能源消费的大部分集中在交通运输行业,该行业也成为重要的污染源,同时也是各国重要的课税对象。工业化国家在交通领域的课税是系统的、全方位的,它涉及到车辆、道路以及石油产品的消耗等方面。税种主要为汽车税、道路使用税等。

例如,德国开征了汽车税,其目的是将无净化器的汽车淘汰掉,同时增加环保资金来源。汽车税根据汽车产生有害气体的多少用不同政策,对产生有害气体低的汽车5年内不征税,5年后征低税。1994年起,对3.5吨以上的载重卡车按卡车的净吨位征收汽车税,同时考虑汽车的噪音量,对安装了净化器的小轿车征低税。欧盟19年1月1日起提高了汽车的废气排放量标准。据此,德国汽车税的征收标准也相应改变,对汽油车分三种情况征税:一是对高于标准的汽油汽车按低税率每公升10马克征收;二是对刚好达标的汽油汽车征税标准不变;三是对不符合标准的汽油汽车每公升征收47马克。对柴油汽车的征收标准则更高一些。

日本开征的地方道路税与前面所述汽油税课税依据、课税对象均相同,亦为从量税。该税由国税征收,其全部资金作为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的道路建设特别财源,让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