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出租车油补文件规定是如何发放的?

2.长春市2020年油补什么时间发放

3.各地的出租车油补为什么不一样

城市客运油价补贴_2020年客运油补政策

从2010年起燃油补贴将按年据实结算发放时间:2010年2月26日 09:38近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0年开始,油价无论年内再调整几次,燃油补贴都是按年度发放,从而形成一种机制。每年6月底前,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将发放到补助对象。其中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是临时性补贴。

24日,记者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启动补贴机制的价位水平是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而且油价补贴随价格浮动而增减。因为与国家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后,今后的油价将是浮动的,与此相对应,油价补贴的标准需随之变动,即油价上涨增加补贴、下跌减少补贴。中央财政负担的油价补贴按年据实结算后拨付。其中,出租汽车补贴,是国家为减轻出租汽车负担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临时性补贴。

另外,国家对这三者补贴对象的负担比例也不尽相同。对城市公交企业,中央财政负担全部油价补贴。对农村道路经营者的油价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4400元/吨—5480元/吨、柴油出厂价在3870元/吨—5070元/吨时,中央财政负担50%;汽油出厂价高于5480元/吨、柴油出厂价高于5070元/吨的部分,中央财政负担100%。对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的临时补贴,中央财政负担40%。(李想 首席记者张中平)

国家出租车油补文件规定是如何发放的?

这是涪陵的,仅供参考。

涪陵发放950万元燃油补贴

来源 2011-05-04 10:48:25 涪陵外宣网

“尽管油价上涨了,但国家及时给我们发放了燃油补贴,为我们减轻了压力。”日前,涪陵金三峡宏声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段建奎高兴地从涪陵区道路运输管理处,领取到该公司经营的10辆出租车的燃油补贴款1.26万元。昨日,记者从区运管处了解到,从4月中旬开始,该处陆续对登记营运的1499辆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

此次发放范围为截至2010年底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正在运营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的车辆。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涪陵区共有农村客运车501辆,公交车350辆,出租车8辆。具体补贴标准为:农村客运车9座以下客车,汽油车和柴油车每车每月补贴1200元,双燃料车每车每月补贴480元;农村客运车10座至19座客车,汽油车和柴油车每车每月补贴1920元,双燃料车每车每月补贴768元;农村客运车20座至29座客车,汽油车和柴油车每车每月补贴2400元,双燃料车每车每月补贴960元;农村客运车30座以上客车,汽油车和柴油车每车每月补贴3600元,双燃料车每车每月补贴1440元。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标准与农村客运车辆相同。出租车CNG双燃料车,每车每月补贴105元。

“根据有关规定,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受益者手中,1499辆车的燃油补贴总金额达951.6万元。预计发放工作在5月底结束。”区运管处有关人士说。(记者 徐华东)

编辑:彭凯

长春市2020年油补什么时间发放

公交企业按每万升耗油7779.31元标准计补,出租车统一按每辆5092.97元标准计补 本报讯(记者 欣闻)徐州市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油价补贴标准已于日前出台。其中公交企业按每万升耗油7779.31元的标准计补,出租车统一按每辆5092.97元的标准计补。补贴资金将于近日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城市公交补助由中央财政承担。城市出租车,中央财政承担40%,省财政承担36%(含养路费减征40元/辆/月),其余24%由市财政承担(贾汪区营运车辆地补由区财政承担)。 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行业的石油价格补贴,严格遵循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条款。本次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我市以省建设厅测算的公交企业2008年度平均耗油量、2008年6月20日我市城市出租车保有量为依据。 城市公交企业的补贴对象为,在我市建成区内经营城市公交班线(设2个或2个以上供乘客上下客停靠站点)的城市公交客运企业。经省建设厅核定,我市补贴对象: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徐州鑫贾快运有限公司。 城市出租车补贴对象为,在市区(含贾汪区)出租车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且目前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及有客运资格证的出租车经营者。营运车辆数字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20日。 发放标准:公交企业按每万升耗油7779.31元的标准计补。出租车统一按每辆5092.97元标准计补。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4405.3元/辆,市和贾汪区财政部门应安排补助687.67元/辆。 本次补助以车辆为发放单位。未经省政府批准,自行增加的出租车保有量不在本次财政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通过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分别拨付至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市城市客运个体劳协和城市客运管理处。对出租车的补贴按照“谁支付油费、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进行发放。出租车所有者与经营者不一致的,由出租车所有者与经营者直接结算。 按照“低成本、高效率、少环节”的原则,为确保建立快捷、有效的补贴渠道,补贴资金将于近期一次性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出租车行业的补贴资金由出租车企业与承包、租赁、挂靠的出租车司机结算。对个别出现劳资纠纷问题至今未解决的企业,市财政部门将补贴款拨付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由其监督发放。对个体出租车经营者的补贴资金,由市城市客运个体劳动者协会统一对各服务部的车辆进行核查,统一上报并负责发放。 管理部门将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组织检查。对虚报车辆、冒领油价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除追回冒领资金外,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企业和个协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补贴对象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和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增强补贴工作透明度。 出租车油补 由三级财政承担 加强监管 确保油补顺利进行

各地的出租车油补为什么不一样

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

1. 油补时间发放工作是前期分配清算资金,将油偿资金转入财政账户后进行核对,公示后有序发放。财政资金每年更换时都要检查。只要资金到位,就会及时发放。根据过去的惯例,时间预计在3月或4月,长春市出租汽车所有企业和个人经营者均可登录长春市网站或交通信息港,进行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等相关信息查询,同时长春市交通部门还可到长春市地方公路运输管理局在公共补贴资金中分发对象信息。

1. 燃油补贴为目标的渔业生产,应当符合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国内海上渔船和内陆渔船均应持有有效渔船证书,一年内从事捕捞活动不少于3个月。养殖渔民(渔业企业)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滩涂养殖使用证书和渔船证书(证),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的养殖生产活动。远洋渔船须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的远洋渔业生产。出租车燃油补贴:根据车辆数量、车型、行驶里程计算补贴年度内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使用量。

2.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的网上预订出租车价格,实施政府定额或政府指导价的邮轮出租车价格。对于政府设定的价格或价格管理现状,有必要制定并及时调整出租车费的水平和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出租车费,充分发挥杠杆作用的运费在调节供给和需求的出租车运输市场。推进出租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通过综合措施逐步取消补贴,推动出租车回归合法地位。

3.《城乡公路客运产品油价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油品的补贴,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对农村客运、出租车经营者的车辆数量、车数和里程进行补贴。计算核定在补贴范围内每年合法经营的成品油消耗量。

2010年1月1日起国家负担部分出租车油补从2010年1月1日开始,中央财政将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6月30日前拨付到受益对象。据了解,过去对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行业的燃油补助都是由地方政府财政来承担的。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两个《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

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个《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两个文件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城乡道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已经委托部科学研究院开发了“燃油消耗量统计申报系统”,客运经营者和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可直接在网上对城乡道路客运用油量逐级进行统计、审核和上报。

此外,记者从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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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启动条件

两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启动补贴机制的价位水平。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补贴前的水平,即每吨汽油高于4400元、每吨柴油高于3870元时,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停止油价补贴。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后,油价补贴随成品油价格的浮动而调整。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时,增加补贴;当成品油价格下跌时,减少补贴。

中央补助比例

城市公交企业的油价补贴,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对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的油价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在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中央财政负担50%;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的部分,中央财政负担100%。对城市出租汽车司机的临时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每吨4400元至5480元、柴油出厂价在每吨3870元至5070元时,东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40%、中西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55%;汽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480元、柴油出厂价高于每吨5070元的部分,东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40%、中西部省份中央财政负担65%。地方负担的出租汽车临时补贴按现行规定执行。